这场公开听证会,真真正正体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理念。我要为咱们检察院点个赞”。这是参与本次检察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对我院以守护群众“心灵之窗”为主题的检察听证会的评价。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是用于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在隐形眼镜上着色,以起到美化、装饰双眼的目的。“美瞳”隐形眼镜佩戴轻便,深受爱美人士的青睐。很多人觉得美瞳只是一种普通的装饰品,但殊不知,小小的一双美瞳,也可能成为“美丽杀手”。
近期,我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发现,有的店铺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不特定群体售卖装饰性隐形眼镜(美瞳)及其护理液。根据相关规定,美瞳及护理液均属于医疗器械,且属于监管最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而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没有经营资质销售美瞳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为厘清各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共同探讨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尽快消除消费者用械安全隐患。我院组织召开守护群众“心灵之窗”公开听证会。为深入贯彻“政协+检察”协同监督机制,听证会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装饰性隐形眼镜(美瞳)及其护理液问题突出,本次专项活动中发现饰品店、美容美甲店、眼镜店等经营场所均有售卖,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各类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察机关也应持续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并且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督促商家合法经营。
此次听证会,通过扩大邀请参与范围,提升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知晓度,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政协民主监督同检察法律监督走深走实,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公益的行动中来,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督合力,切实守护好群众“心灵之窗”。下一步,我院充分发挥能动履职,努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美瞳时,应到正规的眼镜店与验配机构,在专业验光师的指导下,通过规范准确的验配过程,试戴并选购彩色软性亲水接触镜,购买未经许可非法销售的美瞳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佩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美瞳有可能造成角膜损伤和细菌感染,请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