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检察大讲堂第四十四讲” 开讲。由第二检察部刘迪授课,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迪带领大家学习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围绕出台背景、任务分工、工作程序、保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与协作机制等关键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阐述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中的重要作用,包括如何有效支持、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诉讼,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配合,以及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落实该《规定》对于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检察人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明确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行动方向,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在检察环节得到准确、有效落实。
编辑 | 高 飞 一审 | 于立江 二审 | 张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