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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17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以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1,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能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政治能力得到新提升。拧紧思想建设的“总开关”。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上下功夫。全年共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1次,集中研讨6次;各支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共36次,领导干部讲党课共9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警示教育、先进典型、党史等集中学习30次,专题研讨交流5次。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向旗委、旗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2次,针对涉黑涉恶疑难复杂案件及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向旗委政法委提请召开“大三长”2协调会商会议6次,并认真落实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19年11月6日,接受来自内蒙古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12人对左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视察,同时接受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检察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完善了检察门户网站等“六位一体”的新媒体构架,大力弘扬主旋律,共发布原创信息114条,被上级院采纳49条。

(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修订完善了“两个责任”清单,为各责任主体量身定制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绩效考评。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业务工作绩效考评坚持以办案质量和核心数据完成情况为基础,通过网上数据分析监控、案件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全年共评查重点案件46件,公开程序性信息 510 条,公开法律文书 243 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强化检务督察,对工作纪律、执法办案等开展检务督查10次。以改革激发队伍活力。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及聘用制书记员考录工作,检察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办案,班子成员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公益诉讼案件129加强检务保障。认真做好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化解“两房建设”历史债务230万元,建设了440平方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3全面协调发展

(一)做优刑事检察,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强化对刑事诉讼全程监督。实行“捕诉合一”4办案模式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通过引导侦查取证把起诉标准向侦查工作传导,促进案件质量、侦查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案-件比”5明显下降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35人,不批准逮捕171人;提起公诉301人,不起诉100人。刑事立、撤案监督2930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3起,刑事抗诉2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5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及监外执行违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727人,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2323人。

(二)做强民事检察,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实现民事检察“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一体化重塑。持续深化对民事生效案件的监督,坚持审查与调查相结合,准确掌握对生效裁判监督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并裁定再审;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份。

(三)做实行政检察,拓展行政检察监督广度和深度。坚持行政非诉执行常态化监督,破解执行难、执行乱现象。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7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指出非诉执行存在的缺陷和失误,切实解决一批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检察建议19份。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格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河道清四乱”、“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活动,针对全旗89条河流、河段建立了问题台账,实地监督,逐项销号。部署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113个餐饮经营领域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共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件,提起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追收国有土地出让金664.291万元。

三、坚守初心使命,主动服务大局

(一)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4人。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着力强化涉农涉牧检察,起诉相关职务犯罪、破坏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42人;助力脱贫攻坚,建立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组织农牧民劳务输出62人,争取财政资金15万元用于发展养殖业,帮助需要临时救济的困难户筹措资金2万余元。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为抓手,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嫌疑人39人,办理破坏环境类立案监督案件1313人。

(二)为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检察支撑。着力祛戾气、促和谐、护稳定,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着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扎实推进12309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做到“访情可知、风险可控、指挥可视”;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1件114人,司法救助4件5人,发放救助金10.2万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用通晓语言办案,合法方式维权,务实手段监督,有效保障各民族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践行司法为民,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624人,提起公诉316人,监督立案11人,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罪2人,提前介入侦查15件次发现并移送涉“保护伞”线索18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发出检察建议4份,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对“打财断血”均提出具体意见。

(二)深入强化监检衔接配合与监督制约。充分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加强与监委的协商沟通,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715人,其中提起公诉46人,不起诉13人,退回补充调查5件次。

(三)深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6制度落实。制定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实施细则,“程序从简,量刑从宽”,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了社会矛盾。严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42159人,均提出确定刑或幅度刑量刑建议。

(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设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7基地”及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435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626人,不起诉及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开展了法治进校园、进乡镇、进街道、进企业专题讲座34场,听课人数达10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6000册。

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三是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仍需提升,检察工作理念亟待进一步转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整改。

2020年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院、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和抓好队伍教育整顿为“主轴”,以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主旋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增强检察担当,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找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切入点,主动自觉履行好检察职能,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职能作用,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推动“打伞破网”;围绕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结合涉及行业乱象的案件,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并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要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自觉性,监督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二、持续提供法治保障,推进检察服务人性化

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既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又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积极参与乡村法治建设,围绕旗委、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打击涉农涉牧刑事犯罪,提高扶贫领域腐败犯罪的办案效率,精准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际成效。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既要依法打击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的犯罪,又要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全力推动民营企业固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三、持续推进“四大检察”,确保检察监督精准化

做优刑事检察,完善“捕、诉、监”一体办案机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以更大力度推进未检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在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和权威性上下功夫,深化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我旗非诉执行问题。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升办案质量,积极稳妥扩展新领域案件,始终聚焦服务大局、聚焦民生福祉。

四、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保障司法运行规范化

完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严管厚爱,进一步完善检察官考核考评办法,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和退出工作机制,加强办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推动司法办案责任制全面落实。强化智慧检务建设应用,助推办案提质、管理增效。

五、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助推检察工作专业化

打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引导检察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夯实党组织建设,落实支部工作基本制度,巩固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常抓常新。补齐能力素质短板,狠抓业务建设,合理配置办案团队,加大教育培训、人才培养、考评考核的力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继续深化警示教育工作,努力建设“五个过硬”8“四个铁一般”9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牢牢把握新的时代坐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检察血脉,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旗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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