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 11月27日在巴林左旗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全旗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建设和其它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服从和服务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密切配合,重点打击涉黑犯罪、黄赌毒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侵犯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快捕快诉,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积极参与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518件68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660件967人,报送赤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件24人。所办理的案件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法院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对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有自首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理。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严格依法掌握逮捕条件,对可以从宽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过、自愿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和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不予逮捕;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作不起诉处理。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措施。一是推进检察职能向基层苏木乡镇延伸。2011年11月,我旗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在碧流台镇挂牌成立,检察室辐射6个苏木乡镇,我院调配了两名干警专职负责碧流台检察室工作。碧流台检察室成立以来,聘请检察信息联络员12名,制定了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检察室信息网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国家惠农资金使用不当,基层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等问题,下村进行走访搜集相关案件线索。截至目前已走访重点嘎查村15个,搜集案件线索2件,在走访过程中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待群众30余人次。二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为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我院监所部门联合旗司法局定期对全旗11个司法所正在执行的监外罪犯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监外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建立健全了群众诉求表达、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社情民意调查反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度,力求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2008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0件(次),对属于我院管辖的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属于我院管辖的已转到有关部门办理。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选派优秀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为所在学校上法制课,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努力加强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火车头”的位置,围绕全旗工作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办案方向和重点,严肃查办经济社会发展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职务犯罪、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涉农职务犯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五年来,我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0件44人,其中贪污案20件33人,受贿案2件3人,行贿案1件1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完善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形成整体合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格局。五年来,我院结合办案,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活动,与29个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到发案单位举办法制讲座12次,与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召开联系会议7次,综合运用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制度预防等措施,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三)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永恒主题,我们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狠下功夫,着力凸显法律监督效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1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理由26件26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32人,追诉漏罪11起。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着力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依法提请抗诉4件,建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申诉案件,对原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严把留所服刑关、减刑关、监外执行关。五年来,我院在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上,发出检察建议书29份,口头建议50余次,并做到了建议有回音,纠正有结果。在我院与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实现了左旗看守所28年无超期羁押。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我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案件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办案质量预警机制,随时对侦结率、撤案率、不起诉率和无罪判决率进行监控。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强化了办案工作中的内部监督与制约,对本院自侦部门查办的案件实行“一案三卡”跟踪监督,由本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回访调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确保办案质量。五年来未发生超期办案、违法办案和办案安全事故,杜绝了错案的发生。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工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提高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转交办事项的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我院每年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通过社会外部监督,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检察工作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也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与支持,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思想政治建设是队伍建设的灵魂,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根本途径。五年来,我院先后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学习时间,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在学习内容上坚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形式的多样性,先后开展了革命教育之旅、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并将干警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增强了干警的服务意识、规范意识、大局意识,为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提供思想保障。
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将政治理论、检察业务、法律知识以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以业务竞赛、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网络培训等方式,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截止目前,参加区、市两级检察院培训的人员已经超过百分之六十,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由高学历向高素质、高能力、高效益的转变。
注重纪律作风建设,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政委“四项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等规定,并将管理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强化了对干警社会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的关注。采取日常督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问责问效,使干警始终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做到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多年来,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打造了一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院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重监督,创造了较好的工作业绩。2011年,我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赤峰市检察院确定的12个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中,连续九年被评为赤峰市先进检察院,监察室、政工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反贪污贿赂局先后被赤峰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2008年我院办公室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先进集体,反贪污贿赂局被命名为全区查办职务犯罪优胜单位。2011年,我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五年来,共有16名检察干警受到旗、市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我院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执法形象不断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旗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理念、执法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完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突破案件的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不够;三是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四是队伍专业化程度仍然不高,高层次人才较为缺乏,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旗的主题,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建设为总要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关键,以建设检察人才、文化育检、科技强检、强基固本等“四项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巴林左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着力保障和服务全旗工作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突出打击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领域和重要环节的职务犯罪。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查办和预防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积极服务和保障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国土资源管理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积极服务和保障我旗文化发展繁荣,依法惩治破坏文化市场秩序、文化产业发展的犯罪。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保护、规范和引导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努力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立足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平安左旗”建设。结合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将化解矛盾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切实改变信访接待工作方式和方法,以为民解难的政治高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三)突出重点,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落实同步介入重大生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调查机制,继续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总结发案特点和规律,努力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上取得新成效。
(四)强化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立身之本,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深入查找法律监督工作薄弱环节,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适用法律不统一、执法不严格、司法不公、执法违法等问题的监督。要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契机,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促进检察监督与其内部纠错机制相结合,提高监督的效果。
(五)固本强基,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执法作风和形象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检务督察,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文化育检工程,把检察文化建设融入制度规范之中、融入工作推进之中、融入人文关怀之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