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和赤峰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安排本院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其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院共设置3个检察部,1个政治保障部,1个办公室,1个司法警察大队。核定行政编制数41人,事业编制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0人,事业在职人员4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部门决算,是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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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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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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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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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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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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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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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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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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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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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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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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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综合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2020 年本年收入1511.27万元,年初预算数是1065.3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45.97万元。
2020 年本年支出1511.27万元,年初预算数是1108.5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02.7万元。
2020年本年收入及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是因为本年度向财政厅追缴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资金259.1万元,此外当地财政拨付了136.22万元工程款用于“两房建设”支出,所以较年初数明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是1065.30万元,决算数是1351.73万元,较预算多286.43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是1108.57万元,决算数是1351.73万元,较预算多243.16万元。
2020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数是587.87万元,决算数是818.30万元,较预算多230.43万元。
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数是82.43万元,决算数是88.88万元,较预算多6.45万元。
2020年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数是438.27万元,决算数是444.54万元,较预算多6.27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我院本年度向财政厅追缴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资金259.1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54.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11.2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27万元;支出总计1,554.5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2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65万元,增长1.28%;支出总计增加19.65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支出有所增加,导致本年度收入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1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73万元,占89.44%;其他收入159.54万元,占10.56%。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1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51万元,占61.57%;项目支出580.76万元,占38.43%。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95.0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3.27万元;支出总计1,395.0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3.2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8.44万元,增长8.43%;支出增加108.44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财政厅追缴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资金259.1万元用于人员社保缴费支出,导致本年度收入、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5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19万元,占67.11%;项目支出444.54万元,占32.89%。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8.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6.33万元、津贴补贴240.28万元、奖金13.19万元、社保缴费334.15万元、住房公积金49.21万元等,较上年增加155.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财政厅追缴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资金259.1万元;公用经费8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80万元、电费8.42万元、公务接待3.44万元、工会经费6.1万元、工会经费5.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租赁费1.29万元等,较上年减少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日常经费节约的原则,减少铺张浪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9.14万元,支出决算为3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8.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96万元,完成预算的83.8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333.98%。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三公经费决算少于预算是本着执行三公经费历年减少的规定,厉行节约,以实现“三公”经费逐年压减的目标;二是“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年初做预算的时候,没有按照实际支出情况和上年度决算情况填报,导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超过了预算。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6万元,占90.31%;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占9.7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96万元,用于车辆的燃油、修理、车辆保险等费用,车均运维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建立了严格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严禁出现公车私用等现象,从而确保费用的降低。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44万元,接待36批次,共接待23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三公经费历年减少的规定,厉行节约,以实现“三公”经费逐年压减的目标。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项目2个,涉及资金 44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我院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 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两个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4分。全年预算数为306.56万元,执行数为257.33万元,完成预算的83.94%。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共受理案件620件,案件评查合格率≥85%,法定期限结案率100%,保障办案经费≥8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案业务费可持续性发挥作用时间1年,干警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下一步要继续对办案所需业务经费予以充分保证,适应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更好的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31.71万元,执行数为18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14%。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装备采购数量达到了100台以上,装备合格率100%,采购装备成本节约率≥80%,全年支出进度≥95%,干警满意度达到了80%以上。下一步要继续保障业务装备经费的资金,更好地辅助办案人员办案。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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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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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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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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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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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江1854762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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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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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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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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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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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56
|
257.33
|
10
|
83.94%
|
8.4
|
其中:财政拨款
|
306.56
|
257.33
|
10
|
83.94%
|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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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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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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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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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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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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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专款全部用于办案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保障了业务部门办案过程中的各项需求,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
|
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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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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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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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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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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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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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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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
13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案件评查合格率
|
13
|
≥80%
|
≥85%
|
13
|
已完成
|
时效指标
|
法定期限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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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0%
|
100%
|
12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保障办案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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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0万元
|
≥80万元
|
12
|
已完成
|
(30分) 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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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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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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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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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
≥20万元
|
8
|
已完成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8
|
≥10%
|
≥10%
|
8
|
已完成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7
|
≥10%
|
≥10%
|
7
|
已完成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理案件的影响时间
|
7
|
≥1年
|
1年
|
7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0
|
≥90%
|
80%
|
8
|
已完成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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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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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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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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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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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于立江1854762707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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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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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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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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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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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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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
|
187.21
|
10
|
142.14%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1.71
|
187.21
|
10
|
142.1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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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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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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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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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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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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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专款资金用于购置信息软件、移动通信设备等办公和专用设备,我院按照检察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规范化采购、更新和使用各类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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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府采购办案装备完善了我院的的相关设备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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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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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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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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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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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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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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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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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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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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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采购数量
|
13
|
> 100
|
> 100
|
13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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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装备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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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00%
|
100%
|
13
|
已完成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
12
|
100%
|
100%
|
12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采购装备成本节约率
|
12
|
≥80%
|
≥80%
|
12
|
已完成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全年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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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5%
|
≥95%
|
8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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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法律文书上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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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0%
|
100%
|
8
|
已完成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效益
|
7
|
≥10%
|
≥1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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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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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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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7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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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0%
|
80%
|
8
|
已完成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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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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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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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8万元,比2019年减少1.76万元,降低1.94%,主要原因是厉行日常经费节约的原则,减少铺张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的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的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的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辅助办案,有效保障公务活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云桌面等信息化网络购置更新系统,比2019年增加2.00台(套),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专用系统软件、设备更好地辅助办案人员办案;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的采购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雅茹 联系电话:0476-7861983